這裡有一篇文章〈可以把人趕下公車嗎?〉,裡面有一段討論很有意思:
徽茵和媽媽這禮拜看到一則新聞:有一個盲人牽著導盲犬上公車,那天外面在下雨,所以公車窗戶緊閉。有一個老太太受不了導盲犬身上的味道,所以不斷臭罵盲人,還要司機把他趕下車。這時候,有一個年輕人跳了出來,數落這個老太太一頓,並向車上其他人大喊:「要他下車好不好!」其他人齊聲說好。於是,這個老太太就被趕下車了。
徽茵的疑惑是,真的可以這樣用投票的把人趕下車嗎?但我覺得這個狀況還稱不上是投票,他們充其量只是在「喊聲」。那麼,在這個狀況,可以用「喊聲」的方法趕人下車嗎?
以箴沉思了一會兒,想到了一個很極端的結果。她說,如果我們同意在車上可以這麼做,那麼,我們不就應該要同意,也可以用一樣的方法來判一個人死刑?在法庭上,法官和陪審團等人,也可以一樣用「喊聲」的方法來下判決,這樣不是很可怕嗎?
後續還有更多有趣的討論,有興趣的人可以點進去看:
http://www.ohmygod.org.tw/OMRecom.aspx?ARID=A2012070300002
他們後來還討論了個很不容易的問題,就是──什麼是「道德」?
對了,忘了說,這些討論是小學生的討論喔!當然帶領者和記錄者是大人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