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相片提供╱動平會)
【文/萬宸禎/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秘書長】
阿河死了,遺憾的是台灣各處都有天馬牧場這樣無良的農場。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(簡稱動平會)過去一年到17個動物場域田野調查,看到許多業者以觸摸秀、餵食秀、釣動物、動物表演、珍禽異獸、騎乘動物作為娛樂,甚至刻意不餵食,讓幼小動物搶食以提供遊客餵食的樂趣。海洋公園安排小海獅一直親吻遊客以供拍照;牛媽媽被迫給排隊超過百人的遊客體驗擠奶;幼小動物無法喝媽媽的奶,只能等待遊客買奶餵食;小獼猴兒被迫表演高難度動作。這都不是動物生活應有的自然行為。
許多動物被圈養在狹窄的牢籠、沒有草地、樹木等遮蔽處、設施單調簡陋、飲水骯髒、傷口滿是蒼蠅,有些已經一動也不動,或顯出精神激動的異常行為。動物病死了,業者再繼續購買幼小動物,繼續牟利。又或者,小豬、小羊、小牛等幼年動物即使挨過被娛樂的痛苦而長大,也因為太大了,不可愛、不好玩了,業者再繼續剝削,把長大的動物送到屠宰場,宰殺賣錢成為人類餐桌上的菜餚。這樣嚴重違反動物保護法的農場,卻也標榜為戶外教學教育中心,或掛著環境生態教育中心的證明,以吸引家長、老師帶兒童參觀遊玩,其實是負面的生命教育。業者不僅剝削動物,同時利用兒童喜愛親近動物的天性,以牟取利益。
即使科學界在近30年才願意承認,動物與人類皆擁有感受痛苦的能力,不過動物具有感同身受、幸福與否的情感能力,這是不證自明的真理。動物被人類圈養,被當作人類的娛樂,這些動物失去自由,嚴重抑鬱,罹患精神壓力身心病症。即使如此,還要為我們人類表演,我們還能認為「動物娛樂人類帶來的快樂」,是生活中的「必要性」嗎?動物娛樂又體現了我們什麼樣的「生命教育」或「人類的道德性」呢?
《動物權利導論》作者G.L.弗蘭西恩(Gary L. Francione)提出「動物擁有不被人類做為物來對待的基本權利」,強調人類擁有不被他人當作財產的權利。既然動物與人類同樣具有感受痛苦的能力,動物也同樣擁有不被當作物、不被當作人類的財產來對待的權利。當我們認為動物權利具有道德意義,我們就有責任廢除對動物的剝削與奴役。這也意味著,我們不該繼續制度化地剝削動物,也不該認定這種作法具有正當性。
動平會將農場田野調查、與學校教師合作體驗教育、與孩童對話的過程拍成三段短片,至全台各地推動《動物不是娛樂三部曲》紀錄片巡迴教育行動,期盼引發兒童、大人共同反思動物與人類的關係,同理動物受苦的處境,抵制消費這些虐待、剝削、奴役動物到死的農場,用行動力量改變動物受苦的處境,為動物發聲!期許中央及地方政府,嚴厲正視這些利用、剝削、奴役動物牟利的農場,嚴格徹查、禁止農場繼續虐待動物,以保障動物應有卻無法享有的權益與福祉,保障社會大眾與我們的兒童,不被成為被業者利用於虐待、剝削、奴役動物的一員!影片已上傳YouTube,請搜尋「動物不是娛樂三部曲」,一同來思考反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