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日,就是預備日的第二天,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,說:大人,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:三日後我要復活。因此,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,直到第三日,恐怕他的門徒來,把他偷了去,就告訴百姓說:他從死裡復活了。這樣,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!彼拉多說:你們有看守的兵,去吧!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。他們就帶著看守的兵同去,封了石頭,將墳墓把守妥當。 (太27:62-66)
你的受苦,不是基督的受苦
近期上映的電影「沉默」,有筆者印象深刻的兩個畫面,第一個是當神父剛被吉次郎帶到日本時,面對消失在他們面前的引路人吉次郎,他說:「你所做的,快做吧!」神父引用耶穌對背叛者說的話(約:18:27)。第二個畫面是神父面對受到酷刑穴吊的基督徒,而他們的受苦是因為神父拒絕踩聖像,認為這違背信仰,這位神父的老師對他說了一些話,大致上的意思是:我們不該自詡現在面對的受苦是像耶穌基督,我們並不是基督,別把自己高舉像神,這些會友受苦是因為神父,只有神父可以結束他們的痛苦,不是耶穌基督……停止禱告,行動!踏下神像吧!
筆者有幸在一年的工作中接觸到特殊疾病躺臥在病床的孩子,這份工作是到特殊疾病的孩子家或者到醫院給予復健協助,每個孩子的病情都不同,其中一位是一出生就有先天的疾病,需要當下決定是否要存活,要生存就得插管。我得知她現在已滿8歲,從出生以來一直躺在醫院,插管維持她的生命,眼球轉動與些許的臉部抽動是她唯一可以做的動作。每天她都會面臨血氧過低,臉色發紫的情況,這樣的她8年了。我到醫院能做的就是為她按摩,舒緩她筋絡的萎縮,並且唱歌還有說故事給她聽。我清楚了解她的生命正在受苦,我不知道禱告可以幫助她什麼?暫時減緩她的疼痛?有助於幫她脫離現在的處境嗎?而這位孩子的父母早已離異,只剩奶奶一年一次來到醫院裡探望。身為基督徒,我們該如何來面對這樣受苦的孩子呢?
一位母親面對到她的新生兒是有先天性的殘缺,並已被判定能活的年日不多時,理性、感性的抉擇似乎是非常困難的。這位孩子是在法定上是「無行為能力」者,該由法定代理人決定她的未來發展。對我們來說這樣的抉擇也會發生在我們身上,我們的心情會像神父一般,百感交集,是他所深信的信仰價值重要還是受苦的人重要?我覺得當母親在生命的倫理價值上贏過孩子本身的痛苦,就會落入像被穴刑的信徒一樣,這孩子的受苦是來自母親自己高舉倫理的價值。也是神父高舉自己的信仰價值,覺得自己的受苦像耶穌基督,卻忽略身旁因為你受苦的人。
在受難周當中,基督受苦的形象特別深烙在每個信徒靈性深處,每天反覆思索。筆者認為我們如果與這位母親在相同的處境下,不一定會做出比她更好的決定。不過,我們需要做的,可以更深地思考基督受苦的意義與你周遭他者的關係。在神父與背叛者的互動中,神父自我中心的狂妄,自詡是被背叛的基督,定罪吉次郎他者本身的自由意志,這是我們常犯的錯誤。個人主義的信仰觀,很容易忽略他者的信仰觀,基督信仰都該包含個人與群體,在舊約中可以清楚發現被審判的以色列包含了壞人與義人,每個決定的當下都是艱難的,但可以好好思考這決定是否會影響到身邊的人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