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的意思原是好的

作者/林奐均自述

林淑芬譯寫

我出生在一個愛的家庭,父母、祖母,和一對小我三歲的雙胞胎妹妹使我的童年生活天真而充滿歡笑。祖母非常疼愛我,經常帶我到處去玩,她是虔誠的佛教徒,常會帶我去寺廟燒香、拜佛。然而,這樣無憂無慮的生活一直到我八歲那一年完全改變了。

那時台灣正經歷政治上的大變動,整個國家處在戒嚴法之下,人民充滿恐懼,我父親是一位人權運動者,政府當局非常痛恨他,因為他參與地下刊物出版運作等爭取民主的行為,將他關在監獄裡。他被捉一天後,大人們告訴我他當兵去了。然而,對一個幼小敏銳的心靈而言,我已經感覺到事情很不對勁了。

二個多月後, 1980 年 2 月 28 日那天,事情發生了,而這件事,永遠改變了我們的生命。

那天我放學後走路回家,到了家門口,習慣性地按門鈴,奇怪的是竟然沒有人應門,我按了又按,然後在門前台階上坐下來等人來應門。過了很久,門開了,一個陌生人走了出來,我很習慣家裡常有我不認識的客人來,所以並不以為意,我走了進去,一個勁兒地往自己房間走去,心裡只想著快點把沉重的書包放下來。

當我進到房間,還來不及放下書包,突然間我不自覺地側了一下身子,我相信這是來自上帝的警告,就當這個陌生人拿起刀子朝我刺過來時,我正好側了身子,使得背上的書包擋了刀子,如果當時我沒有側身,這第一刀一定使我當場斃命。之後,他又朝我砍了七、八刀,我聽到祖母進大門來叫我的聲音,這個男人將我反鎖在房裡,然後,朝外走向祖母,我聽到祖母的尖叫聲:「奐均!奐均!」我想應聲,卻虛弱地發不出任何聲音,我不知道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事,但是後來知道祖母身上被砍了十三刀當場死亡,直到那一天,我才深刻地了解到祖母有多麼地愛我,因為她死前仍不斷呼喚著我的名字——奐均。

事情發生之時,媽媽正在監獄探望爸爸,她打電話回家一直沒有人接,因此非常擔心,就要爸爸當時的祕書來家裡看看,這位祕書來的時候,發現我躺在爸媽的床上,我告訴她有小偷,而且我很渴,她用手帕沾了些水給我,然後打電話叫救護車,我在醫院裡躺了很久,感謝神,我活下來了。

我的父母試著不讓我知道這個恐怖事件。大約一年後,媽媽告訴我祖母和兩個雙胞胎妹妹都已經被人殺死,那天,我哭了又哭,我多麼希望能有一點點的時間,就算是五分鐘也好,讓我可以對他們說,我有多愛他們。我哭了好幾個小時,當我哭完了,我站起來對自己說:「為了爸媽,我要堅強起來,我永遠不會再哭了。」即使當時我只有八、九歲,我卻下定決心,不再哭泣,要堅強得不再被傷害。

真的,有好幾年的時間,我都不曾再哭泣,封閉起自己的心任悲苦滋生,雖然年紀很小,卻時常在午夜夢迴時用力想要記起那個陌生人的長相,我想記起他的樣子,長大後一定要找到這個人親手殺了他,我開始變得極度地獨立。

兩年後,母親帶著我遠離傷心地到遙遠的美國,我開始到教會聚會。奇怪的是,我的心開始軟化下來,透過教會的青年領袖和主日學老師接觸到聖經,也認識了耶穌基督。

當我讀聖經的時候,上帝的真理穿透我的心,就像上帝自己在問我:「妳相信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嗎?妳相信耶穌是救世主嗎?妳相信耶穌愛你,甚至為妳而死嗎?妳想要耶穌基督進入妳的生命成為妳生命的主嗎?」我繼續讀聖經,謹慎地思索著,發現自己越來越相信這個真理,當上帝賜給我信仰的力量時,我開始能回答這些問題:「是的,聖經所言是真的,我相信耶穌是唯一真正的救主,我願意讓耶穌進入我的心並追隨祂,讓祂成為我生命的主。」

成為基督徒十五年來,我感受到上帝無以倫比的愛,祂也引導我前面的道路,祂從來沒有離棄我,一直在我的心裡動工,慢慢地改變我的生命。

從事情發生後,我開始封閉自己的心,並且拒絕再哭泣。但是,上帝卻融化我僵硬的心,讓我知道如何流眼淚,當我開始流淚,奇妙的事發生了,我得到了醫治。

我開始打心底能饒恕人,這真是令人無法置信。我確實能從心裡饒恕那個傷害我的家庭至深至鉅的人。上帝將我的仇恨和悲苦完全拿走,代之以祂的愛和饒恕。我知道,靠著自己的力量,我是絕對沒有辦法饒恕那個傷害我們的人。

我開始了解到自己是個罪人。在上帝的愛裡,我的生命重新有了開始,因為我知道上帝如此愛我,甚至為我犧牲祂的獨生子。我的心中經常充滿驕傲、自我中心與仇恨。但耶穌卻願意為我流血,洗淨我的罪。

聖經創世記 50 章 20 節:「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,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,要保全許多人的生命,成就今日的光景。」這段經節的主人翁約瑟被兄弟賣到埃及為奴,最後卻拯救賣他的兄弟和族人。當我回過頭來看過去所遭遇的悲劇時,我要感謝上帝救我脫離死蔭幽谷、迎向光明,並且醫治我,帶給我真正的喜樂和希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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