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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援與經濟發展
編寫/曾韋禎 

政府遷臺後,切斷了臺灣與中國的連結,使臺灣因中國內戰產生的惡性通貨膨脹得以抑制。

鑒於在中國得不到農民的支持,國民黨政府在臺立刻進行土地改革。分成三階段,三七五減租、公地放領、耕者有其田。

三七五減租在 1949 年 4 月開始,佃農對地主繳納的地租,以全年收穫量 37.5% 為上限,大幅減輕佃農負擔。 1951 年 6 月起,將公有耕地放領給現耕農,以每年收成的二‧五倍折合實物作為地價,無息,分十年以實物攤還;到 1970 年止,共放領出十二萬餘甲的耕地,共有二十六萬餘戶農民受益。 1953 年起,進行耕有有其田,地主僅能保留水田三甲、旱田六甲,其餘的土地由政府徵收,以七成的實物債券、三成的四大公司(臺灣水泥、臺灣紙業、臺灣工礦、臺灣農林)股票償還地主,以每年收成的二‧五倍折合實物作為地價,年息 4% ,分十年以實物攤還,這使臺灣多數的農民都擁有自己的土地,也使地主的資金轉為工業資本。此次的土地改革,雖然嚴重傷害地主權益,但歷經二二八事件的洗禮,地主只得被迫接受,使這批在日治時期為地方領導階層的地主影響力大為衰退。

韓戰在 1950 年爆發,使美國開始支持在臺灣的國民黨政府,除了派軍艦巡防臺海峽外,還對臺提供各種經濟援助,簡稱美援。在 1951-1965 年的美援期間,美國共提供了十四‧八二億美元的物資、貸款給臺灣,佔臺灣資本形成毛額的 34% ,穩定了國民黨政權的發展。

美援透過〈四八○法案〉剩餘農產品、物資進口至臺灣,使外匯短缺的臺灣得以獲得民生物資,並且將出售剩餘農產品所得基金,存入臺灣銀行,穩定物價。美援還幫助臺灣從事戰後重建,並訓練臺灣的技術人力。

1953 年開始,臺灣開始了一系列的四年計畫,發展工業。 1950 年代的目標是增加國內生產力,減少進口,以紡織、食品肥料工業為主。 1960 年制定〈獎勵投資條例〉, 1965 年開始設立加工出口區,使臺灣的工業開始走向外銷導向。經濟成長的迅速,創造了所謂的「臺灣經濟奇蹟」。

臺灣有了所謂的「經濟奇蹟」,但連同的社會也因此出現了許多問題,如環保問題、農村問題、都市問題、勞工問題……等,種種工業化的後遺症,但政府卻沒去著手解決,許多問題因此更加惡化。

 

延伸閱讀
1.文馨瑩,《經濟奇蹟的背後-臺灣美援經濟的政經分析( 1951-1965 )》,臺北:自立晚報,1990。
2.劉士永,《光復初期臺灣經濟政策的檢討》,臺北:稻鄉,1996 。
3.劉進慶,《臺灣戰後經濟分析》,臺北:人間出版社,1992 。
4.蕭新煌,〈三十年來臺灣農業政策的演變:1853-82 〉,《思與言》20卷6期(1983年)。  

發佈日期:2005-10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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